自贡公租房申请指南
导语 在自贡满足受理条件后,可通过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两种方式申请公租房办理,具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二、受理条件: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有收入限制,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
三、申请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东方广场街道-2号楼2号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网上办理:
1.互联网受理
2.互联网办理
3.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