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最新消费补贴政策

导语 6月10日,自贡市商务局、自贡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具体的消费补贴政策详见正文。

  6月10日,自贡市商务局、自贡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涵盖了支持发放消费券、促进汽车消费、促进家电消费、促进餐饮消费、支持开展促销活动等方面。

  一、汽车消费补贴:

  在自贡市注册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非营运车辆,不包括二手车),并在自贡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完注册落籍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给予购车补贴。

  其中,按销售价格区间在10万元以下、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购买燃油汽车的分别给予800元、1500元、2500元的购车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购车补贴

  同时,对在自贡市新开设城市展厅或4S店的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厂商或其经销商将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限额以上汽车贸易企业2022年度零售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正增长且年度排名全市前10位的,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家电消费补贴:

  对在自贡市注册家电销售企业或商家中,购买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厨卫电器等产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具体采用“满500元减50元”“满1000元减100元”“满2000元减200元”“满5000元减500元”四种优惠券进行补贴。

  三、餐饮消费补贴:

  对自贡市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产生的电费以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产生的燃气费以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产生的水费以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对今年营业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中,年度营业额排名前10位的每户奖励10万元,第11位至20位的每户奖励5万元。

  四、其他消费补贴: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各区县组织重点商圈、协会、零售、餐饮等商贸单位开展“购物节”“特色商品展”“美食节”“汽车展”等形式多样的主题促销活动。

  自5月20日起开始的各类活动,待活动开展完成后,将按照活动实际采购费用的6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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